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五、考察
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与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其他受聘人员也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3、应聘人员须按照《2020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试讲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准备,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电子健康码查验及体温监测等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拒不配合的,取消面试资格。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附件1: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0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试讲防疫要求.docx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