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到或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的各招聘环节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方式为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报考校医岗位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面试结束后,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万柏林区人社局:0351-2358185
咨询电话:万柏林区教育局:0351-6186482
(仅限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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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一览表.xls
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