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广西教师招聘 来宾市象州县高中阶段学校招聘教师【92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为满足教学工作发展需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象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2019-2020年度象州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92名,定于2020年1月5日在象州中心校城关校区组织第一次面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5日~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19-2020年度象州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2020年度象州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不含周末),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xzjs5922@163.com电子邮箱,报考咨询电话0772-4305922。报考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要求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