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0年1月11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20年1月11日17:00至2020年1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13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月12日17:30前,前往万柏林区人社局行政办公室(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4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
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专门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规定比例将相应的岗位名额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岗位名额与报考人员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具体合并方法见《附件1》。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8:00至18:00,在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等。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分值为100分。
4.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详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如出具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未就业的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并按以下要求填报:
1、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19年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4、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地市就业指导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户口簿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