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邢台新河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50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高中教师单位为新河中学;招聘小学教师单位为滏阳小学、南阳中心校、荆庄中心校、王府中心校、邢彦中心校、辛章中心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同一学科门类;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岗位要求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原则上一致;
6、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中注明的考试类别应聘相应的岗位。8月30日前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招聘公告,从2019年7月16日通过新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bxinhe.gov.cn/)公告、县教文广体旅游局公示栏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新河中学。联系电话: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请考生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有关公告,确保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方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等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试讲
1、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2、试讲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及县教文广体旅游局公示栏公布。
4、试讲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文广体旅游局负责实施。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试讲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关注公告,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教文广体旅游局、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选岗工作,依次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摘牌选岗,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