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招聘副园长及骨干教师公告【6人】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副园长、3名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副园长及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且取得设区市“名师”以上荣誉称号或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辅楼一楼)。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5.报名咨询电话:0518-85882170
6.政策咨询电话:13056095800(报名和资格审核期间请拨打此电话)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副园长及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岗位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
第3-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xwzx/xwzx.html)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由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19日(下午2:30~5:30)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辅楼一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演课、答辩、技能测试)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2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副园长及骨干教师报名表.xls
2019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副园长及骨干教师岗位表.xls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