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招聘新教师公告【248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灌南县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灌南宾馆对面)。
联系人:高老师、孟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2吋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6.部分岗位需提供连云港市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详见《岗位表》。
第3-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http://zz.guannan.gov.cn/gnjyj/)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考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初中、高中、中专教师岗位的考相应学段教学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2019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中专教师岗位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根据专业岗位采用相应的面试形式:
(1)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生于2019年5月17日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时,根据总成绩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的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选择城区小学的32名教师再由电脑摇号派位到城区相关学校,具体选岗、派位岗位详见《灌南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选岗表》(附件3)、《灌南县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电脑派位表》(附件4)。
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322252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