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银龄教师招聘公告【2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和《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花都区2019—2020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岗位
2019-2020学年,花都区共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20名,具体招募岗位见“花都区2019—2020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岗位表”(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教学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募程序
具体程序为:发布招募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
(一)发布招募公告:2019年7月9日前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8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上班时间受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楼七楼人事科(1),报名时请提“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6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邮箱报名:报名时请将“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和报名所需材料(同现场报名)扫描件发送到173101596@qq.com。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0-36898756。
(三)资格审核:由花都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公布(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报名人员面试考核后,由花都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2019年8月28日前)。花都区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3)。
五、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履约管理
花都区教育局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讲学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招募学校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2019—2020学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