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38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决定赴高校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江苏师范大学
第二站:山东师范大学
第三站:东北师范大学
所有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lygkfqe.com/)公布。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73205468@qq.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咨询电话:0518-81587950,13056095800。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23号楼102C教室。
第二站、第三站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分别根据第一站、第二站的招聘情况(如前一站招聘岗位计划已招满,本次招聘结束)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培训中心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1张。
(3)在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培训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0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8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xls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