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上海实验小学教师招聘【33人】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和《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柳发〔2017〕3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柳林县上海实验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柳林县上海实验小学教师33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3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户籍要求:具有吕梁户籍,或高考前为吕梁户籍,或高考属吕梁生源地(即在吕梁市范围内参加高考被录取);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市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所任职村为市级以上农村“五个好党支部”)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6.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者免笔试进入面试。这部分人员设7个岗位:语文3个、数学2个、英语2个。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
(8)本县在职人员。
8.除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外,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低于3:1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不达3:1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到柳林县上海实验小学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学历学科要求。
(1)应聘柳林县上海实验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应聘其他岗位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待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柳林县政府网、柳林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5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柳林县政务大厅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表)。
(2)提交附件2《报名登记表》二份。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
(4)提交报到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身份证(二代)、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高考前为吕梁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变动的相关证明(有记载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6)高考属吕梁生源地(即在吕梁市范围内参加高考被录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读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当地招生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或录取证明等)。
(7)符合报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籍学习证明》表(附件4),并说明院校名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前(公告时限)必须带相关证件原件,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
(8)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6张(粘贴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另外用U盘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9)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一并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通过初审但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高层次人才提前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资格初审合格后,这部分人员免笔试先组织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聘用。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方可聘用。形成竞争岗位的落聘人员,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者,可根据本人意愿,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到其他科目的空缺岗位。若所有岗位已满,可报名参加普通本科学历应聘者的笔试与面试。
如聘用人数不足设置岗位数的,该岗位空余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常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第三方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柳林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满分100分,分讲课和答辩(报考音体美书法岗位人员进行技能展示)两个环节,时间20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讲课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且体检人员有异议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
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生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实地调查。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九)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柳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由县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如不服从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三年一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学校实施全员绩效工资制,个人工资中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管理,同时县政府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9号)规定注入奖励性绩效工资1倍以上的增量,加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2.县政府成立教育发展基金,对学校申请批准的教育改革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每年对承担项目且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2倍的奖励。
3.学校由上海方略致远公司托管,学校骨干教师每学年享有一次去上海名校交流学习的机会。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一本类师范生,入职后每月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者,给予50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四、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安排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柳林县政府网、柳林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五、其他
本方案由柳林县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柳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4050094,13037076817(高老师)
0358-4326585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