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兴县教育科技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共计招聘218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6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兴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5、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九)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1、报名时间及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9日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25日8:00至5月29日17:00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点击“人事考试”下拉菜单中的“网上考务”,然后选择《兴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5月2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29日17:00至5月31日17:00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5月31日17:00前查询。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卫生系统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6月6日9:00---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6月6日17: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6月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4、考务费50元
5、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1日前到兴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