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200名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汾阳市委、市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名额
招聘对象:2018年7月之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和名额:全市拟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小学教师140名(含服务基层专门岗位24名)、初中教师35名、幼儿园教师18名、高级职业中学专业教师7名。
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岗位人员到2017年服务期满或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凡受到党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试用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以后被乡镇录用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作不满五年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其它情形的。
以上相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21日,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2018年1月2日17: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4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2018年1月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18年1月2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1月13日前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减免考试费所用材料于资格复审期间(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公告)到汾阳审核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并予退款。
2.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3:1。如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名额。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已报名并缴费人员在2018年1月7日下午17:00至1月8日上午10:30进行一次应聘岗位的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7日下午17:00至8日上午12:00.
(3)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迁出证明、报到证、任职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网上查询确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聘用合同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复审时提供就读学校审查盖章的《2018届毕业生复审信息登记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参加面试。2018年7月上岗前资格终审,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线60分。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职业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常识,合卷考试。幼儿教师为语文、数学及幼儿教育理论、音乐、美术常识等,合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面试范围。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
所有入围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幼教、音乐、体育教师入围人员除进行结构化面试外,还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参加技能测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构成,各占50%。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技能测试:幼儿教师主要考查普通话讲故事、键盘弹奏、唱歌及舞蹈等。音乐教师需进行声乐、器乐两项技能展示,体育教师需选择田径、球类运动项目中各一个具体项目进行展示,在口述动作要领的同时现场进行室内动作演示。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名额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汾阳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旦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提档。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017年8月前的毕业生,聘用后上岗。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9月上岗。小学、幼儿教师在城乡小学、公办幼儿园安排,其中报考艰苦农村边远地区岗位的,在石庄、杨家庄、三泉等艰苦农村边远或山区安排,三年内不得调动。初中教师重点安排城区初中任教,高职专业教师安排市高职中任教。
该方案由汾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7333305(汾阳市人社局)
附件:
2、※汾阳市2017年教师招聘报考专业分类及需求指导目录.doc
4、※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2018届毕业生复审信息登记表.doc
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