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决定县城幼儿园面向全市在编在职公办教师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范围及名额
全县共计选聘县城幼儿园教师16名(下台地幼儿园10名,石盘幼儿园6名),其中面向宜宾市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聘8名,面向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聘8名。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园级后备干部放宽到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教龄:具有1年及以上的幼儿教育教龄。
(四)学历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幼师、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25日,9:00-17:00。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交相关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和教学年限的有效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在县城关一小二楼会议室。报名时交资料费100.00元。联系人:胡老师,电话:15883100051。
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2:1比例。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讲课:备教案,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百分制计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按绘画、自弹自唱、舞蹈3个环节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绘画占30分、自弹自唱40分、舞蹈占30分。绘画:由评委现场公布主题画内容,全部考生同时进行考核,考生按照要求在20分钟以内完成;自弹自唱:现场完成规定弹唱题目;舞蹈:自选舞蹈表演,舞种不限。自弹自唱和舞蹈在5分钟以内完成。
选聘时间:2012年8月26日上午7:30分开始。地点:金江中学。
(三)确定拟选聘人员
选聘总成绩=讲课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根据选聘岗位和名额,分“面向宜宾市内公办学校选聘”和“面向县内公办学校选聘”两类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讲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四)聘用
选聘人员的岗位由县教育局调配,不同意调配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聘用。同意调配的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考调人员完善手续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五) 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组织实施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委监察和组织人事纪律,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进行监督。设举报电话:5722272,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5722272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