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横江中学校2012年公选教师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2年县一中等六所高中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今年横江中学将面向县内外在编在职的公办高中教师和公办初中教师公开选聘教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选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选聘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组,负责选聘的具体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横江中学(7名):政治1名,历史1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化学1名。
三、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龄:参加选聘的教师须现任高中或初中教学且连续至今有3年及以上高中或初中教龄;
(四)学历: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上午12:00前。
(二)报名地点:横江中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340118.
(三)材料要求:
将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在第一页用A4纸以表格形式打印出《横江中学2012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报名时领取)并将所有材料放进档案袋内。迭放、装订按以下顺序:1、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教师资格证、星级名师、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2、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3、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
(四)收材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聘办法及程序
整个公选过程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公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公选成绩=考核成绩×20% +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30%.
(一)考核(100分)
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师风问题、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不选聘。
参选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一律不选聘。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的工作业绩(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县级以上(含县级)的星级名师、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直接进入试讲程序。但其教育教学业绩、优质课大讲赛和主题班队活动获奖、教科研业绩的考核加分要记入选聘成绩。
2.教育、教学业绩(此项不超过50分)。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间,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且正规组织的各级教学等级奖。
教育教学类别获奖加分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5分 |
二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3.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间本人参加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情况。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二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三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若上县级及以上的示范课未评奖则对应相应级别的三等奖减半计分。
4.教科研业绩加分(只含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间的课题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20分)。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5分 |
二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二)确定试讲人员
1、办法: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除直接进入试讲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以考核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试讲人员。若最后一名得分并列,则按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间论文加分排序,加分标准与教科研业绩加分相同。
2、参加试讲人员名单,于7月16日下午6:00前在横江中学公示。
(三)试讲(100分)
1、试讲内容:参选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7月17日上午8:30抽签,9:30开始试讲。
4、说课:课题为试讲内容,时间为5分钟。
5、试讲、说课的标准按县研培中心的标准进行打分。
(四)笔试(100分)
1、各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2、笔试时间为:7月17日下午2:30开始,90分钟,总分为100分。
3、按选聘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五)上报公选结果
经公示后,根据学科录取顺序分学科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报县教育局。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宜宾县横江中学校。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