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教育 局
关于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38个,具体岗位详见《2012年翠屏区面向全国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近三年及其以上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报考职位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市(地、州)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市(地、州)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或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以上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4)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或获得县(区)党委、政府或教育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或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它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2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原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市场三楼(宜宾市人民路185号工人文化宫内)。
3、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初中、小学和普通高中非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高中高考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参加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考调不进行笔试,由选聘学校直接进行综合考核。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12年 7月12日下午15: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三)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拟选用对象进入综合考核。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达到拟选用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的岗位中的最低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不带入综合考核环节。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考核当天在考核地点收取)
(四)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8:00—10:00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宜宾市六中(宜宾市南岸利民路10号)
3、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和地点时间:2012年7月13日下午5:30后在翠屏人才网(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ybcpedu.cn)上公布。
4、综合考核时间:2012年7月14日。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考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政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于2012年8月25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基本人事代理,否则取消聘用。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
http://www.ybcpedu.cn(翠屏教育信息网)
联系电话:0831- 8237648、8237647(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 5166899、8206179(翠屏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