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工商大学考核招聘公告【20人】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会开展,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正式党员。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四)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1983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者具有2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校内厚德楼5012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教材,或出版的专著;⑤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2019年1月26日下午在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具体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性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所有应聘考核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