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全区师资队伍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开展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两江新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
2.全日制重点高校2019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要求本科学历为师范类。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每科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2.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
6.免费师范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信息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8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cqlj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cqljgz/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9年1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会同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9年1月19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9年1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公开招聘的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9年1月23日至1月24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事宜登录两江新区网站(http://www.liangjiang.gov.cn/)“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学校一楼博雅厅(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1号,轻轨3号线金童路站往鸳鸯方向前行约1公里右转人行天桥旁)。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身份证、网上报名信息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网站下载《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由院系盖章(附件2)1份。
(3)自荐书: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获奖、奖学金证书及依据(获奖审批表或文件等),各科学习成绩表,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两江新区官网公布。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通过教学片段展示加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