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理工大学招聘公告【191人】博士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始建于1940年,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归重庆市管理、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经过7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且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坐落于中国直辖市重庆,共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占地2444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设有本科专业6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0个。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有重庆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重庆市海智工作站等4个省部级人才平台。拥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00余人次。
面向未来,重理工人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在为将学校全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西部一流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三)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原则。
(四)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191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附件《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博士)》)。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2019年11月30日)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指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
3.特殊紧缺的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的电子版,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A&H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报名人数、剩余岗位数定期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三)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1.现场复审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本人提交的《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对照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提前2天通知应聘者。专业能力测试以试讲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以学术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和学术水平。
业务考核时间为6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