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告【127人】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师范大学,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27人,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海内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知识能力条件
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
(2)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专职辅导员岗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水平。
(2)专职辅导员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体检办法见本简章相关内容)。
(四)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原则在40周岁及以下(即指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原则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下学历的正高人员,年龄原则为40周岁及以下;学校紧缺专业人才、学术带头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岗位条件有特别规定的按《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应聘表》(附件2),并按照应聘表的要求提交个人应聘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发送至各二级用人单位指定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为有效,同时须抄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qnursc@126.com)。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二)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招聘计划完成后该岗位不再接收报名)。学校网站定期公布剩余岗位数。
2.专职辅导员岗: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第一轮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时,可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学校网站将会在第一轮考核后公布剩余岗位数;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时间
1.教学科研岗
根据报名情况,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并报人事处同意后,由二级用人单位通过邮件或电话等通知应聘人员分批次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专职辅导员岗
第一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人事处汇同学生处确定考核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中旬)和地点后,由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等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第一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时,再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工作。第二轮考核具体时间(初定于2019年5月中旬)、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