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高中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择优招聘在职高中教师9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渝北区在职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善于学习,教学成绩(学业)优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及以上(招聘语文学科教师需要普通话二级甲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需查验有关证书的原件,收复印件)。 1976年1月1日 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历史1人、政治1人、物理1人,共计9名。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8日 — 8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暨华中学党政办公室提供高三教学业绩材料,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留存复印件)进行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1年8月4日 上午9:00—11:00在暨华中学指定考室笔试,下午14:30—17:30在暨华中学科技楼二楼会议室面试。
(二)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100分):分学科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面试(100分):包括说课和上课。说课(占面试总分的4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上课(占复面试总分的60%):上所申报的高中学科课程。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并上报渝北区教委审批,被聘用在职教师,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一)为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学校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重庆市暨华中学党政办公室 (023)67800598
重庆市暨华中学校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