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大同中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岗位描述:
兴华校区办公室干事1人:承担学校党务、文秘以及协助接待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好文字功底并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文秘或者中文专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日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学校外网(http://www.datong.xmedu.cn/)发布。
2.报名方式:
2018年11月11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dtzx_bgs@163.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17点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92-5929006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并将初审合格并经筛选入围人员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按学校辅助岗位人员给付。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大同中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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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同中学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