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海沧区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一、公司简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拟组织区属学校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省属师范院校招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担任教师。招聘以现场宣讲、资格审核、面试等方式,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试,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四)提供所在高校的推荐表(含成绩证明);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和普通中小学的美术、足球岗位暂不要求)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三、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2018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普通中小学的足球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2、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省属师范院校(一本)2018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3、职业学校专业课部分岗位和普通中小学的足球、美术岗位教师根据专业需要,还面向其他教育部直属院校及部分特殊专业技能院校招聘2018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学教师岗位70名、小学教师岗位30名、幼儿园教师岗位5人、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4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人,中小学教师岗位、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学科见附件。
五、招聘时间、地点
(一)华东师范大学站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上午9:00
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
(二)湖南师范大学站
时间:2017年10月29日 上午9: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201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到上述地点报名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在教育部直属等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宣讲:应聘者在宣讲会现场递交简历,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缴交其复印件1份:
1.身份证
2.就业推荐表
3.在校成绩证明
4.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
5.三方协议书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
(四)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考试。面试考核采用片段化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五)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意向签约人选,签订就业意向书,待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笔、面试合格后正式签约。
七、其他事项:
(一)签约人员的录聘按厦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海沧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
(三)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厦门市海沧区赴高等院校招聘计划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