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江西上饶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76人】
上饶师范学院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高铁枢纽、闽浙皖赣四省交界中心城市——江西省上饶市,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上饶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哲学与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20余个。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千余人。馆藏图书近150万余册,教研仪器总值近2亿元。拥有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国家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43个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018年1月,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院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二)省级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双千计划"人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省级以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
(三)携带高等级项目、技术或专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四)列入引进计划的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
(五)科研业绩突出的正高、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受专业和计划的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引进待遇(见附件1)
备注:
1.上饶师范学院及上饶市高层次人才的分类标准,参见《上饶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及《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可同时享受学校引进待遇及市政府优惠政策。具体见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急需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报名;
2.应聘人员可至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或发送应聘材料到指定邮箱(renschu2002@163.com),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方式命名;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等);
(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单;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作等;
(5)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报名时可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聘人员在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核
1.考核按《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上饶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程》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主要通过面试方式进行,并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评审。
五、体检与聘用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对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体检的拟聘人员,按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璩老师、赵老师及各具体部门负责人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34001
电子邮箱:renschu2002@163.com
联系电话:0793-8150812、0793-8157009及各部门负责人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r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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