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中南民族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1人】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名。
一、需求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重考记录;英语取得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成绩单);学习(工作)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政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者方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中南民族大学主页,点击进入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应聘简历。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9月25日。
第二步: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简历成功后,请携带有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指定地点(行政楼418室组织人事部人事劳资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6日。
审核材料包括:(1)“人才招聘系统”中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3)有效身份证件;(4)学习成绩单;(5)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6)中共党员证明;(7)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担任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事项说明
招聘计划数与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若不足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方式
考试为面试,报名结束后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
(四)聘用有关事项
1.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3.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者,学校组织人事部组成考察组(不少于2人)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实地专项审核。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
5.经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6.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学校立即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处理,并由受聘者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编:430074
电话(传真):+86-027-67842183E-mail:rsc@scuec.edu.cn
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
附件下载>>>
2018年中南民族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招聘需求岗位及条件.docx
中南民族大学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