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86人】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8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86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部分高校(见附件1)的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8年度就业派遣。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见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2),招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三级。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5日至7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招聘单位现场受理报名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招聘单位进行“笔试确认”,同时发放准考证。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2)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3)教师资格证书;
(4)学生证及身份证;
(5)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五、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周日)上午,考试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示成绩
2018年7月17日在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成绩及排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4、划定入围人选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和入围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面试
招聘单位7月19日前组织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修养、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未能招聘考生的将进行岗位面试调剂工作。调剂岗位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统一公布并报名,调剂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招聘单位现场受理调剂报名申请,报名所需材料同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岗位面试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各招聘单位统一要求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十、其他规定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退回毕业院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教委咨询电话:85851157、85851209
附件下载>>>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职位汇总表.xls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