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负责复审的人员签字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有恶意造假欺骗的,考生五年之内不允许参加县内有关招考,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3、学籍档案。
(三)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6、不符合招考职位其它条件的。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有人弃权出现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四)聘用: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6723
监督电话:0857—3536024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安永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开怀(县政府办主任)
张雪晴(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 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光良(县教育局局长)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谌茂业(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曾加勋(县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剑(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龙 坤(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蒋弟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王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瑜、陈文香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附:1、纳雍县招考聘用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2、纳雍县201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