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公告【3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选聘骨干教师38人(详见《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初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一师一优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八)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崂山区实验小学(崂山区银川东路35号)。
具体办法和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8年8月13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考试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崂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选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崂山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6162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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