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此次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签到,并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且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签到,并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资格初审材料
(一)报考者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二)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当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且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本公告,了解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10月2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如:有小学语文教学经历、有2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学经历等),须提供①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②佐证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在资格初审现场必须提供(可参考附件模板)。
佐证材料为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但未要求具体内容的,在资格初审现场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佐证材料。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六)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上网、传真等服务。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在入场后不得中途离场拿资格审查材料。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责任自负。
(七)资格初审也是对考生的材料理解能力、时间观念、纪律观念及综合素质的一次全面考核,请考生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公告及岗位的条件要求,备齐各项资料。
(八)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考生应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否则取消其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不得在资格初审现场逗留。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211817(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0755-88211652(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附件: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doc
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版).doc
3.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保证书.doc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