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罗湖区师资队伍,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赴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所院校设置考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要求且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签发时间确定为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时间。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1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
3.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岗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所列本科专业相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重修科目者;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教育部等部门规定不予报考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重庆考点: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西安考点: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考地点:
重庆考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圆顶多功能厅
西安考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专业考察情况等,可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方法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预评分高于60分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告时间:
重庆考点: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10:30后;
西安考点:2017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10:30后;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考)。
(1)基本材料:报考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原件复印,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考生需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须做出书面保证能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留学归国人员(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