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主招聘医院、中小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为解决医院、中小学校人才短缺问题,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6名,其中县医院6人,中小学校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医院、中小学校专业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医生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3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具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已在长白县内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2.报名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439-8258319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要求: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医院、中小学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中未涵盖的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认定。审查结果现场确认,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该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