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精神,我市于2017年第四季度组织鹤山市事业单位到广州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专场设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鹤山市)》(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9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打压缩包发送至各用人单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于2017年12月16日到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现场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内地居民身份证;
3、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4、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现场招聘时间、地点(2017年12月1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领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在用人单位举办现场招聘期间办理现场报名的,用人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并当场发给准考证,应聘者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招聘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先初试,再复试。初试形式为“胜任能力测评+结构化面试”(只招研究生的岗位免初试)。复试的形式为:文化科采用“学科知识(或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模拟课堂教学”;术科“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模拟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详见职位表要求。
1、胜任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综合分。报名当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依次上机测试。
2、初试。2017年12月17日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及入围复试人数比例确定复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复试。只招研究生的岗位免初试。
3、复试。笔试于2017年12月18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项目分值比重见附件1。
4、最终成绩。初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复试项目分值比重详见附件1。
(二)鹤山市文化馆技术员岗位。本次招聘的文化馆技术员岗位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先初试,再复试。初试形式为“胜任能力测评+结构化面试”;复试的形式为:才艺展示。初试和复试均于2017年12月17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详见岗位表(附件1)要求。
五、初步确定就业意向、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最终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试用及聘用
用人单位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复审的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进入递补程序。
七、福利待遇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鹤山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