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17年白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白山市首批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3人。其中市直47人,抚松县10人,靖宇县67人,长白县2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1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7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3月31日11:30。
2.请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8以上版本浏览器、googlechrome、Firefox浏览器)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bs(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3月31日15:3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
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3月31日15:3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30至4月1日11:30。
2.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的岗位缴纳报名费2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