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制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精神,为做好我城区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村中小学的实际情况,2012年西乡塘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5名,其中初中政治教师1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英语教师6名,美术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西乡塘区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2日8:00—18:00(中午12:00—13:00休息)。
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一楼教室(明秀西路53号)
(联系电话:0771—3938030)。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教学业务考核
1、时间:
2、地点: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
3、教学业务考核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课题由应聘者当场抽签,选择所报考学科的某一册教材中的一节课作为说课课题。
4、每位考生的教学业务考核结束后,由统分员将考生面试成绩交核分员校核,送主考官、监督员签字认可后,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三)体检
根据考生教学业务考核的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公告栏公示考生教学业务考核成绩,根据考生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对应岗位个数,按1:1的比例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则按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呈报南宁市西乡塘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四、集中培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城区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在9月10日前完成。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聘用单位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西乡塘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教师要服从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及报到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前。
六、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按国家、自治区特岗教师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