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12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和小学阶段学校设置,共招聘“特设岗位”教师6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50名。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如下表:
2012年都安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表
学校类别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农村初中 |
10 |
|
|
3 |
2 |
2 |
1 |
1 |
1 |
60 |
农村小学 |
50 |
12 (其中1名为特殊教育) |
12 (其中1名为特殊教育) |
|
|
20 |
2 |
2 |
2 |
注:在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中招聘各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指音乐、美术、特殊教育)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
3、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除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外,其余的初中、小学各科岗位(含特殊教育)应聘人员必须专业对口。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全国特岗招聘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县对选报都安县“特设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都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教室。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
1、应聘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
2、往届毕业生除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外,还查验具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中,凡经查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布中小学各科岗位设置情况。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应聘人员再次根据岗位的设置情况对原先报名应聘岗位进行核实。
(二)招聘
1、招聘时间:
2、招聘地点:都安县安阳中学
3、招聘方法: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公开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品德、知识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等方面考核、面试,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考核、面试、体检结束后,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后,8月13日前,都安县教育局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四)集中培训和考试
2012年8月21日至8月31日,在安阳中学对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12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2012年9月1日,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应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招聘资格。
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1.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面试教材版本.xls
都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