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根据桂教师范〔2012〕4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96名,其中初中58名,小学13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
3.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原则、方法、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网址
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管网上公示与否,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我县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
2.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3.招聘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资格复审:对应聘2012年扶绥县特岗教师且经过自治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7月26日。
复审地点: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应提交的材料:须提交有关证件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通过者交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
5.面试时间:
6.面试地点:扶绥县实验学校
7. 体检
(1)从结构化面试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个数和招聘对象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2012年8月1日
8. 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编制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等情况。
(1)应届毕业生,主要查阅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书和学校保卫处提供的有关个人违纪违法证明等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主要查阅其本人工作单位(当地区委会或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3)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考核时间为2012年8月2日-3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8月1日前将个人的相关材料交到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9. 审核与公示
(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桂教师范〔2012〕4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呈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于
(2)拟招聘人员名单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制办审核通过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10. 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集中培训与考试时间:8月24日-9月9日
11. 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到设岗学校报到时间:9月15日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个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1—7530941
15878731236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绥县教育局
扶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扶绥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