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我市共招聘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90名,其中初中教师75名,小学教师15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其中初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须与报考的学科一致或相近;小学岗位除语文、数学岗位专业不受限制外,其他学科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报考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3.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初中、小学及学科)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所公布的为准,不得更改。
4.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方式招聘。
三、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对象: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北流市永顺区石塘路)。
2.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应、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2)应届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件:如普通话测试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或结业证。
(3)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任教证明。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的政府奖学金奖状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是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
3.资格审核的办法
由北流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毕业生不按时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审核,如发现毕业生有提供假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主考官通过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2012年8月6日
面试地点:玉林师范学院
3.面试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评委(5至7人)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派出的人员担任;监督员由监察局派出;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人社局抽调。
(三)确定签约对象
按招聘岗位的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确定签约对象。
如遇到考生面试分数相同的,则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高者优先;如相同,取得学位或学位多者优先;如再相同,师范类专业优先;以上相同,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类别确定名次先后;以上均相同的,优秀毕业生优先。
(四)选岗、签约
1.签约对象按分数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2012年8月7日下午3:30分
选岗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北流市永顺区石塘路)。
2.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2012年8月8日
签约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如各学科出现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适当调整。
四、上报审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市教育局根据本方案制订公告并在全国特岗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上公布,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北流市公开招聘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