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2年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省辖县(市、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2年7月26日—201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组织实施招聘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占85%)(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占15%),一张试卷,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将于8月15日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洛阳教师招聘网http://www.wenwu8.com/进行公布。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现场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2012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见附件3),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附《2012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3、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
4、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政审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体检、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根据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办法确定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考务咨询电话:0379-63119603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