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
4.资格审查程序
①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5.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作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6.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将在桂平教育网(http://gpjy.ggedu.gov.cn)公布。
7.应聘者必须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于
(二)考试(笔试)由贵港市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研究生和已与我市签约的“农硕生”免笔试)。
2.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按报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列条件顺序优先确定拟聘对象:
①师范类;
②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同类专业:A:以一本、二本、三本学校依次优先;B:同类学校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择优确定。
2.专科毕业的应聘者指标数的确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师范〔2010〕53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学招聘岗位按专科生、本科生分别排名。
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经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予以公布。
(四)体检
已公布拟聘名单的应聘者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签订聘用合同
市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体检、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公布,相关政策按(桂教师范〔2012〕45号)文件执行,请报考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市不再另行通知。
桂平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