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计分方法:
①评议员独立对应试者分别进行评分。
②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成绩。
③评议员对应试者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则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确定体检人员
1.面试结束后,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并根据笔试、面试和加分的最终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终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2.岗位空缺补报。经面试后,如教学点有岗位空缺,将接受补报。补报对象为此次招聘考试的部分人员,并按以下顺序补报:(1)报考农村小学相同学科的未入闱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2)报考农村初中相同学科的未入闱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3)报考农村小学不同学科的未入闱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确定体检人员后,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组织入闱人员体检
1.时间:2017年8月22日-23日
2.要求: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
(七)考察与考核
1.时间:8月25日-26日
2.要求: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按规定由考察(考核)小组组织政审(政审方案另行制定),主要对拟聘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进行审查与认定。
(八)公示拟聘人员
经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终总成绩、体检人员、体检结果、考察(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按规定要求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新闻网和上犹教育网进行公示。
(九)聘用与选岗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因考察(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予递补。
2.除上犹中学、职业中专及《上犹县2017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已明确的边远学校所招聘的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最终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受聘者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最终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3.所有受聘者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其中上犹中学、职业中专教师服务期为七周年以上;教学点教师在本教学点服务三周年以上并在农村学校服务五周年(含教学点三周年)以上;其他教师服务期为五周年以上。受聘者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五、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加分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在我县公办学校并至今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顶岗一年及以上的考生在笔试的基础上给予加分。办法如下:
顶岗每满1周年加1分,最高分3分封顶。加分以直接从教为依据,计算时限须当年九月份在册(可计算至次年8月31日)。
顶岗加分以工资发放表为依据(发放表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由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署意见。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三)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为严肃考试纪律,笔试、面试全程录像监控。
附:1.上犹县2017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2.上犹县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上犹县师资选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