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浉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浉人字〔2007〕4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15所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和浉河辖区以外的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信阳市第九中学东校区(详细地址:工区路397号附1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旁)。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到报名点报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报名时填写《浉河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试卷一),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信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7年8月25日下午17:30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其中男性24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女性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报名时凡符合预征大学生士兵条件的男性大学毕业生除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办理兵役登记的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址: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参加应征入伍。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女性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预征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所招聘单位工作。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