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有效缓解我区教育系统超缺编单位压力,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教委面向全区教育系统超编单位或超编学科,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共51名。其中:高中教师16名、初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19名(具体选调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选调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选调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的岗位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中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超编单位或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任课教师。
2、初中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1)全区教育系统初中部分超编单位(但渡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龙溪中学、葛兰中学、双龙中学、职教中心、新市镇中学、大洪河中学、云集镇中学、长寿湖中学、龙河镇中学、葛兰镇中学、八颗镇中学、晏家街道中学)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初中任课教师。
(2)全区教育系统小学超编单位或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小学任课教师。
3、小学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小学超编单位或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小学任课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身份且教龄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
5、所学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相同或相近,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高中选调岗位者,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4、报名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2)持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
“报考岗位”一栏,应统一填写为“高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等具体内容。
(4)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2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长寿中学
(3)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2、加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