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彭水第一中学高中学科带头人。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高中学科带头人1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政治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高中教学三年及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其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县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2)所任学科获县级以上统考奖励表彰的;
(3)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直辖市的区县、省辖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二等奖及以上。
三、不属于选聘范围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选派大学生不属于此次选聘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彭水第一中学。
联系人:县人力社保局 陈晓敏 电话023-78496838;
县 教 委 钱小川 电话023-7844869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选聘高中学科带头人报名表》。
五、面试
分值100分,面试采取讲课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按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拟选聘教师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水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其德才表现。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给予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并享受学校规定的学科带头人的有关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调动或聘用资格,已完善调动手续的予以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