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小学部招聘公告
2017年7月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577号,是长春市西部的一所公办优质学校,附设幼儿园和小学部。校园由清华大学建筑专家设计,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学校办学成绩斐然:先后获得长春市一类一级示范校、长春市十大人民满意学校、长春市家长满意学校、吉林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示范校、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师范学校、国家“十二五”重点课题研究基地校等殊荣。学校以出色的办学质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赞誉。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小学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科学教师 |
信息教师 |
美术教师 |
体育教师 |
英语教师 |
人数 |
5人 |
3人 |
2人 |
1人 |
2人 |
3人 |
2人 |
备 注 |
擅长软硬笔书法者优先 |
爱好魔方并擅长者优先 |
科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爱好魔方并擅长者优先 |
通晓视频编辑、剪辑、创意、采编制作者优先 |
擅长软硬笔书法者优先 |
健美操专业优先 |
口语能力强者优先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位证书,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或“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五项技能、教学基本功过硬,综合素质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就读的学生,现役军人。
2.曾经受到记过及以上党政处分或在其他处分期未满的,受到过刑事判决或在缓刑、保外就医期间的人员。
3.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条件
1.薪 资:待遇标准不低于长春市其它同类学校标准。
2.合 同:试用期满且通过考核即签订劳动合同。
3.社会保障:签订劳动合同后即缴纳五险一金。
4.就 餐:学校设有教工食堂供应早、午餐。
5.班 车:学校设有师生班车,教职员工可免费乘坐。
四、招聘原则及应聘办法
1.招聘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即日起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来访面投。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联系方式;附件请发送一份个人简历。(474480348@qq.com)
3.报名时间:2017 年7月22日至7月30日15:00之前。
4.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31日(周一)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全程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通知应聘者到校外进行单独考核。提醒应聘者密切留意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2.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18904309855(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