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2017年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公告
根据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园聘用制教职工。
一、岗位及职数
(一)幼儿园专任教师7人;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3人;
(三)幼儿园财务人员2人。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若无法招录合适人选,开发区教育局将对招聘岗位和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满额工作量。
4.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幼儿园专任教师
(1)招收对象为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的未录用考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已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设区市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3)同等条件下,优先顺序为医师、护士、保健员、具有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工作经验者。
3.幼儿园财务人员2人
财会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8月2日。
(二)报名材料:《2017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市(县、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其他个人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应聘幼儿园专任教师人员,还应提供参加2017年全省统一笔试的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通过邮政EMS(请勿采用其他快递方式)寄至: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49号海关大厦教育卫生局505室,邮编363122,收件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596-6895133。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幼儿园专任教师
以应聘者提供的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公布的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以1:1择优选拔。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
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截止前报送开发区教育局审核,逾期视同放弃。截止2017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未领取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财务人员
1.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之后即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或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分相同者,均参加面试。加分事宜同上。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主要为答辩,主要考察专业理论或技能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5.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体检
(一)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体检依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体检须完成所有项目。
(三)应聘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一)体检所有项目完成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确认能够承担满额工作量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开发区教育局负责。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工作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
1.学校与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教育局一份,一份存入聘用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聘用学校可根据学校师资情况酌情确定合约期限。
(二)待遇
与学校现有教师享受同工同酬。
九、其他
应聘者请关注“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微信公众号和“漳州开发区实验幼儿园”网站。重要信息将以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号码106909761686999)。
本公告由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漳州开发区应聘人员报名表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