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第六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2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31人,管理岗位142人,工勤技能岗位130人(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特殊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列表》执行。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注: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准确、诚信,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否则按虚假信息对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2017年8月5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通知,网址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网址见《岗位列表》)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应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
五、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知识(考生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笔试时间见《岗位列表》,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六、面试。是否面试(实操测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已在本公告中明确。决定面试(实操测试)的,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实操测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实操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实操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九、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17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sub/99.html)、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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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