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高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大连高新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中小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79人,其中:中学教师14人、小学教师65人。录用后根据全区中小学校岗位需求,由区文教卫生局统一分配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7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大连晚报、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大连高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大连市第十七中学(具体地址:高新区凌水路200号)。咨询电话:0411-84795732。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要形成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报名者需携带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⑥《2017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到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
(三)准考证发放
2017年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到大连市第十七中学(具体地址:高新区凌水路200号)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6日上午9:00—10:30(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入围名单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