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大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大政办发〔2016〕29号)和《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大教﹝2016﹞9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丰富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渠道,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市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设置和数量
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村级小学(不含中心校)、教学点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7名。其中普兰店区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8名,瓦房店市计划招聘特岗教师7名,庄河市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2名。
二、申报“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最高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年龄为30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我市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特岗教师。
四、“特岗计划”教师的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特设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以下简称“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3.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4.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五、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从7月7日起在通过大连市人社局网、大连市教育局网和实施“特岗计划”的区市县教育局网(或区市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报普兰店区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地点是普兰店区科技教育中心(详细地址: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211号)。
申报瓦房店市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地点是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详细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三段120号)。
申报庄河市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地点是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详细地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9号)。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大连市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打印,现场不予提供)和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原则上要形成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
由各区市县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各区市县确定并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