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幼儿园招聘2名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塔岭镇中心幼儿园拟招聘2名合同制教师。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能够为人师表。
3、能够履行教师聘约,关心、爱护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身心健康,符合做幼儿教师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庄河市户籍,有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特长优先。
二、招聘名额:2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庄河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到塔岭镇中心幼儿园现场报名方式,填写个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二寸免冠照片1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8月26日,每天8:00至15:30。
(3)资格审查。审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幼儿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联系人:崔金凤报名咨询电话:131-9017-2228
刘云霞报名咨询电话:139-4204-7273
3、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组成5人面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唱歌、跳舞、画画、讲童话故事、乐器演奏等方面能力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所有面试评委的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评委组长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材料封存保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看5位评委的总赋分,总赋分高者排序在前。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体检。对拟录用人员,由塔岭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从2017年9月起薪,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幼儿教师工作的,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四、工资待遇
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实行月工资制,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班主任补贴三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为2000元。签订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
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