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新华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我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非在编)100名,服务偏远及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人事代理。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幼教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4、年龄在27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②曾被开除学籍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⑥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xhqedu.gov.cn)上发布招聘简章,上述网站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2017年7月29日8:00至7月31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xhqedu.gov.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平顶山市体育路中段)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考生本人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手签的诚信承诺书。
4.缴费与指纹、图像采集: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考费60元。在确认现场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小学(平顶山市体育路中段)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5.报考岗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笔试加分
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交《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笔试成绩加5分(若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加分材料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