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麻城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本市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按总成绩排序,经公示确认,依次录取,招聘考试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7月28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麻城市教育局(六楼政工科)。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岗位计划按岗位代码分组。报名时只需报到组,以组为单位确定岗位计划,分组情况见附件1。
4.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麻城市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从麻城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一式2份),另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面试费5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的报名无效,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7月31日(下午15:00—17:00)凭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1.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等方面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形式进行,说课和才艺展示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面试总分的70%和30%。说课重点考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才艺展示采取现场展演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按岗位代码进行排名,每个岗位代码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其中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五)考核体检
以岗位组为单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的,由组织报考工作的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实行岗位调剂。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人社局、麻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遵循“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分组进行选岗。
(二)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编制、人事、工资定级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和每一环节安排的通知均在麻城教育局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麻城市教育局网站。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0713-2995866
附件:
1.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2.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1.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docx
2.麻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